青岛发布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请通知
青岛市政府日前发布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请通知,鼓励到青岛创新创业的人才申请公寓。此次公寓面积涵盖了50-100平方米,租金为市场价的50%。以下是具体申请细则:
申请条件
在青岛市范围内,已经注册创业企业,或者在青岛市工作的人才;
在人社部门认定的人才中心管理人才库内,且人才类型为高层次人才;
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无住房,未购买过青岛市住房;
凡持有青岛市户籍的人才,应当先选择申请其他人才保障住房产品。如有剩余房源,方可向该项目申请。
申请材料
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;
社会保险证明、纳税证明、注册创业企业证明或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;
创业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;
结婚证与子女出生证明等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;
如申请人不在青岛市工作,还需提供双方父母的青岛市户籍证明。
申请流程
申请人通过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申请;
提交申请资料,并进行现场审核;
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予以通过,并公示名单;
公示期限14天;
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,可向青岛市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诉;
公示期限结束后,签订合同并交付租金。
申请时间
本次申请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,逾期申请者不予受理。
以上就是青岛发布的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请通知的具体细则,希望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踊跃申请。毕竟,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,青岛市政府鼓励创新创业,扶持人才的政策越来越重要,未来人才公寓的申请也将成为许多人心中的“福利”。